各相關企業(yè):
按照河北省藥品掛網規(guī)則, 現將新申報符合掛網與不符合掛網條件過評藥品公示。
一、公示時間
公示及受理企業(yè)申(投)訴時間:2025年8月26日至8月29日,接受企業(yè)和社會各界對本次掛網結果的申(投)訴。
二、申投訴路徑
企業(yè)可登錄平臺進入“河北省藥品和醫(yī)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”網上申(投)訴。通過“藥品掛網管理-我的工作臺-過評藥品掛網-企業(yè)申投訴”選擇“過評藥品(2025年7月份)”服務事項提交申(投)訴材料。反饋問題描述需準確詳細,相關證明材料須真實可靠、清晰可辨。
公示無異議的藥品,公示價格作為該藥品在我省藥采平臺的掛網最高限價。 企業(yè)被投訴資質造假或虛報價格,經核實后,取消該藥品掛網資格。
電話:0311-66906539
附件:
1.新申報符合掛網條件藥品表
2.新申報不符合掛網條件藥品表
3.已掛網不符合掛網條件藥品表
河北省醫(yī)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
2025年8月26日
附件:
1.新申報符合掛網條件藥品表2.新申報不符合掛網條件藥品表3.已掛網不符合掛網條件藥品表